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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帳繳稅扣款 5大錯誤最常見
2013-05-22
【林巧雁╱台北報導】
5月進入報稅季節,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天提醒民眾,繳稅扣款帳戶須預留足額存款,以免補徵稅款會加計利息。國稅局並整理出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納稅常見5大錯誤,提醒民眾報稅時應特別注意。
民眾繳稅扣款常見5錯誤
南區國稅局副局長盧貞秀說,不論是委託繳稅取款委託書或是以活儲帳戶扣款,都必須填寫本人帳戶,若是信用卡扣款須為本人或是配偶的帳戶。活儲帳戶扣款是即時扣款,委託取款委託書扣款則是由稽徵機關主動分批扣款。
須為納稅人本人帳戶
南區國稅局指出,採用繳稅取款委託書不成功的5種型態,一是存款不足:因帳戶餘額不足無法扣款;二是身分證統一編號錯誤,因為轉帳繳稅的存戶與納稅人不同,誤填納稅人身分證統一編號。盧貞秀強調,繳稅帳戶必須為納稅人本人的帳戶。
第三是帳號錯誤,填寫錯誤的金融機構代號及帳號;第四是帳號已結清銷戶無法扣款;最後一項是久未往來的金融機構帳號被列為靜止戶無法扣款。
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採繳稅取款委託書轉帳納稅,務必填寫正確帳戶資料,並預留足額存款。
如果繳稅取款委託書發生前述錯誤,無法扣足稅款,國稅局除了會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人限期繳納外,也會依今年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(1.37%)按日加計利息。
今年新婚勿合併申報
國稅局提醒,今年結婚者去年度所得稅還不能一起申報。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納稅義務人本人與配偶每年5月應申報上一年度各類所得合併報繳,申報年度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前結婚納稅義務人,常誤解申報規定,誤將新婚配偶免稅額及相關扣除額列報於上一年度綜合所得稅扣除,造成虛列逃漏稅。
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,今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結婚者,今年申報去年度綜合所得稅時,不得與新婚配偶合併申報,以免除了必須補稅外,還要受到處罰。
盧貞秀指出,如果民眾的扣除額費用總計沒有超過單身標準扣除額7.6萬元,夫妻兩人加起來沒有超過15.2萬元,建議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即可,不需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。